苏轼的生平和思想 我国文学史上杰出的作家苏轼,他诗、词、散文里所表现的豪迈气象、丰富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是欧阳修、梅尧臣等所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进一步发展的成果,表现了北宋文学的最高成就。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他生长在号称“百年无事”的北宋中叶,诗文革新运动已取得胜利,社会文化在中唐以后又一次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同时由于豪强的兼并,边备的松弛,官僚机构的庞大而无能,北宋王朝的内外危机正在暗中滋长。苏轼少年时期就积极关心当时社会的人情风俗和北宋王朝的政治措施,希望能继承范仲淹、欧阳修等的事业,在政治上有所改革。他出身于一个有文化修养的家庭,父亲苏洵早有文名,母亲能教他读《汉书》。由于家庭的教育,前辈的熏陶,以及他自己的刻苦学习,青年时期的苏轼就具有广博的历史文化知识和多方面的艺术才能,为欧阳修、梅尧臣等所称许。 同王安石一样,苏轼对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也感到不安,希望加强封建王朝的统治。仁宗末年,他向朝廷上制策,提出厉法禁、抑侥幸、决壅蔽、教战守等主张,要求“励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断而力行”(见《辩试馆职策问札子》),表现出一个要求改革的政治家风度。然而由于他所处的中等地主阶层的地位,不愿意过多地触犯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同时他三十岁以前绝大部分时间过的是书房生活,对当时社会因豪强兼并而引起的危机,远没有王安石看得清楚;因此他的改革多从总结历史经验出发,强调“任人”而忽视变更“法制”,尤其反对急进的措施。当神宗初年王安石实行打击豪强地主的新法时,他就上书反对,并以此出任杭州通判,转知密、徐、湖三州。元丰二年(1079)苏轼因作诗讽刺新法,被捕下狱,出狱后,责授黄州团练副使。苏轼这时期在政治上的保守态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在文艺上的成就。他当时写的部分诗文就片面夸张了新法推行时的流弊,助长了旧党的声势,影响了新法的实施。贬官黄州以后,他在郡城旧营地的东面辟地耕种,有较多机会接近下层人民,政治态度有所改变。但是政治上的挫折,也滋长了他逃避现实和怀才不遇的思想情绪。黄州是长江中游形势险要之地,武汉三镇即在它的西面,我国不少英雄人物曾经在这里展开军事上政治上的斗争。在祖国雄伟的江山和历史英雄人物的激发之下,他写出一些著名的散文和词篇,如《赤壁赋》、《后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 哲宗即位,旧党执政,苏轼被召还朝,任翰林学士。苏轼在新法推行时虽上书神宗表示反对,但对“裁减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条式,修完器械,阅习旗鼓”等裁抑贵族特权、增强国防力量的措施,却表示赞同(见《上神宗皇帝书》)。多年地方官吏的经历,也使他对社会矛盾和新法的某些好处有进一步的了解。这时司马光等旧党要废除一切新法,他“深虑数年之后,取吏之法渐宽,理财之政渐疏,备边之计渐弛”,主张对新法“校量利害,参用所长”(见《辩试馆职策问札子》),反对执政大臣的一意孤行,又以此受到旧党里程颐一派的攻击,出知杭、颖、定三州。到他五十九岁时,新党再度执政,他先后被贬官岭南的惠州和海南的琼州。苏轼在历任地方官吏时,比较关心人民痛苦,在兴修水利、改进农业生产等方面做了不少有利于人民的事情。这时的新党又只知利用新法加深对人民的剥削,他的处境就比较得到人民的同情。在琼州三年,他多方鼓励、培养当地后一辈的学者、文人,和当地少数民族也能和睦相处,因此生活虽十分艰苦,还没有改变他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和旺盛的创作力。徽宗即位,他因大赦内徒,次年七月卒于常州。著作有《东坡全集》一百多卷,遗留二千七百多首诗,三百多首词和许多优美的散文。 苏轼的思想比较复杂,儒家思想和佛老思想在他世界观的各个方面往往是既矛盾又统一的。他平生倾慕贾谊、陆贽,在政治上他从儒家思想出发,排斥老庄为异端;然而老庄的“无为而治”思想又同他的“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见《辩试馆职策问札子》)的政治主张有其一致之处。他少年时就爱好《庄子》的文章,后来又喜和僧人来往,在生活上他认为“游于物之外”,则“无所往而不乐”(见《超然台记》),要求以安然的态度应物,“听其所为”,而“莫与之争”(见《问养生》),更多地表现了佛、道二家超然物外,与世无争的洒脱态度。然而他从儒家出发的比较现实的生活态度,又使他对佛家的懒散和老庄的放逸有所警惕(注:苏轼《答毕仲举书》:“学佛老者本期于静而达,静以懒,达似放;学者或未至其所期,而先得其所似,不为无害。”);因此他一生在政治上虽屡受挫折,在文艺创作上始终孜孜不倦,没有走向消极颓废的道路。苏辙说他谪居海南时“日馅薯芋而华堂玉食之念不存于胸中”,又说他当时写的诗“精深华妙,不见老人衰惫之气”(并见苏辙《追和陶渊明诗引》),这是他和前代得罪远谪的士大夫如韩愈、柳宗元等表现不同的地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4c57b2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7fc50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