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新中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一、对以下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记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重大事项; (二)研究决定新中学校结构改革和新中学校布局调整的方案、举措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新中学校工作的重大事务; (三)研究制定、调整和落实新中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四)研究决定区级以上奖惩、评优晋级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重大伤亡、责任事故、涉及稳定等重大事项; (六)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 (七)研究通过提新中政府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八)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对以下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进行记实;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干部管理制度,研究并决定学校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考核、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二)学校A级风险岗位人员的变动; (三)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需向组织报告的特殊情况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四)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人事事项 三、对以下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进行记实 (一)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推进的安排方案; (二)研究决定需向新中镇政府请示、报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 (三)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推进的安排方案; (四)研究决定新中学校重大活动项目的安排事项; (五)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对以下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进行记实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一)研究职责范围内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研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资金拨付事项; (三)研究一次性开支金额较大的活动费、会议费、接待费支出方案; (四)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 (五)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安排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f3d0cd67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