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图书馆财务管理制度 县图书馆财务管理制度 1、本馆的财务人员应按章行使职权,在图书馆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有关财务工作,要坚持原则,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俭节约,讲究效益。 2、认真做好每月经费各项收支的统计工作及有关项目说明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年底必须做好一年一度的经费汇总表及分析报告,做好每年行政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编制说明。 3、负责日常经费的'报销,报销中应谨守馆财务制度,坚持馆内“一支笔”报销的审批制度。原始凭证报销,要有经手人签字,并有财务负责人审批、馆长核对,方可报销。每笔现金支出款项要有馆长、财务负责人及经手人签字认可。 4、财务人员应做好各项钱款的领发及记帐工作,及时领取、及时发放,及时计帐,做到无差错。 5、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⑴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有条件刷卡结算的项目,尽量使用刷卡方式。 ⑵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①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公务消费支出; ②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③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6、为了保证图书馆日常财务工作的开展,设一定数量的图书馆备用金,每天下班时,必须把余下的现金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的现金不得超过财务规定的限额,保险柜的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7、保管好原始凭证,做完帐后,要按类将凭证装订成册,做好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及有关保密工作。 8、为了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接受全馆职工的监督,馆长每年年底应向馆务委员会或全体职工报告有关经费使用情况。 9、馆务办公会应根据以上制度,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1 图书馆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8 19:53 | #2楼 1、凡属财务问题,必须先请示后办理,财务办事原则是力争节约。 2、每月汇总经费收支情况,编制财务收支报表,向馆领导汇报。 3、单位所需办公用品,经领导研究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擅自购买者,不予报销。 4、因公出差,按有关规定,领导审核后及时报账。 5、财务签字实行一支笔制度、财务审核制度、经手人签字制度,任何单据均先签后报。凡没有签字的单据一律不报,没有签字报销的单据由财务人员自行负责。 6、会计工作要规范化,按照财务的要求记账,原始单据应列入计账凭据处理。 7、财务工作要做到账目清楚,条理分明,有据可查,有条不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1a1181099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