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面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的法律基石 刘俊海 【期刊名称】《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年(卷),期】2014(000)003 【摘 要】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1993年《消法》”)的颁布实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兴的消费需求、消费方式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纠纷不断涌现,1993年《消法》的制度漏洞逐渐显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需求与新期待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为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和外延,规范商家经营行为,构建多赢共享、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并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施行. 【总页数】5页(P31-35) 【作 者】刘俊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消费者知情权实现的法律路径设计——兼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J], 李海霞 2.论对消费者的法律保护(下)——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各有关单项法律、法规 [J], 王克衷 3.论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视角 [J], 李兆杰 4.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为视角 [J], 张婧 5.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友好型社会的构建 [J], 刘俊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37740fbd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