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 辽宁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 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指导意见 为规范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海渔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辽宁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思路 严格贯彻国家、省调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的目标和“渔业油价补贴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的原则,从我省各地实际出发,明确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规范补贴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渔船所属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信息对称、就地就近监管的有利优势,方便渔民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管理。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为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2 - - 3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3f4d18f4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