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有感 近日,不眠不休地读一本小说,叫《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好长时间以前,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看见一个电视剧的宣传片,大学生入伍当特种兵什么的。男主帅不帅的就那么回事儿吧,我现在也不是十六七,军旅题材倒是感兴趣,但是除了边忙边听个新闻之外,在学校也没时间看,放假了在家正好看到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在播放,于是看的不亦乐乎 。 我知道这部电视剧是根据一本网络小说改编的,在看完电视之后,我就找这部小说。先看了电视剧的简介,再连篇累牍、废寝忘食地看小说。我这人性子急,急得火烧火燎的,让我跟那儿一集集看电视剧,跟垒砖头儿似的,一天还只限垒三块,说实话你掐死我得了。于是我就在网上找简介,找原型小说。找简介是想快点知道后来都发生什么了,找原型小说是因为电视剧改编的再好再完美,也不如文学作品那种,把作者所感所想涓涓细流般地展示给读者,且入心入肺的那种感觉。 看完简介有点闹听,悲剧,什么玩意儿!我先看题目《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名我不喜欢,这种悲催色彩的我都不喜欢。还是编剧改的名好——《我是特种兵》,直接切入主题,一看就知道是特种兵的故事。但是我还是喜欢小说,我喜欢看成篇累牍的文字堆砌起一个有血有肉让人笑让人愣神儿让人泪流满面的小说。于是我就废寝忘食地看,上下班坐公交车也拿着手机一路看。 终于把这个故事看完了,长出一口气,在博客里放上一首许巍的《故乡》。找歌词时找到一段话跟这歌跟这小说很搭,原段不押韵,我简单改改,改成下面这个样子: 在远古的旷野,我化作白马急如闪电,从你的眼前掠过,你看不清我的容颜, 我背上银色的剑鞘,闪耀着瞬间的光芒, 在黄昏之前到达,我要看看你夕阳里娇艳的容颜, 和风铃响起时迎风曼舞的衣衫。 唉!我本来就有点多愁善感,看完这个故事真是,谈不上不吐不快,就是觉得很压抑,用小庄的口头禅就是压抑的“不行不行的”。那些东西很珍贵啊很珍贵!那些别人可能不当回事儿的东西,放在我们——对这小说所表达的东西有认同感的人们这里,很珍贵!那是有关青春、有关爱与被爱的记忆,是融到你血里,刻在你心上的一触碰就疼的无法呼吸的珍贵的记忆。 青春是个什么东西?青春是我最美好的、感触最良多的、错误总比正确沉重的、美丽的时光!是我总在追寻着梦想、总在期待着完美,然后在追寻和期待的过程中,总被现实狠狠的虐的美丽时光! 小说里的小庄,青春的不能再青春的十八岁的年华,像雨后带着水珠迎着风、沐浴着清新空气、洒满阳光的小白杨,就那么板板儿的精神抖擞的站着,多让人喜欢啊!因为年轻啊!他追着心爱女孩的脚步追到部队,然后误打误撞的从新兵连一路闯进中国陆军狼牙特种部队特勤分队,狼牙上的牙尖子,才十八岁。他挣扎着奋斗着,流血流汗也流泪着,然后用十八岁的小白杨一样的青春,一步一步趟出个那么充实、那么让人羡慕,然后那么沉甸甸、那么让人怜惜的岁月。 如果说刚进军营的小庄无所谓,如果说那个时候的他完全不懂军人不懂特种兵是一个什么举足轻重的概念,那么之后的狼牙特种兵西伯利亚狼都会让所有的人对他点头对他认可。他有着同生共死的兄弟情谊,他有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信念。“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这个时候的他,已经不老百姓了,而是承载着无数老百姓的特种兵。他们是一群疯子,接受着疯子一样的集训,但他们愿意,因为他们的梦想就是成为特种兵。他们虽然没有自己的名字,但却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陆军特种兵! 我喜欢在青春里奋斗,在奋斗的过程中既经历阳光也经历风雨。但是有些事情,是可以经历一次就直接崩溃到死,不得超生的那么个东西——就像小影。作者喜欢、小庄喜欢、小庄的朋友们喜欢、读者也喜欢,喜欢的不行不行的小影。像小葱一样的,穿着一身戎装和小黑皮鞋,走起路来嘎巴嘎巴的,很鸟的小影。她死在小庄怀里,要多突然有多突然,要多快有多快,突然到你无法反应,快到你不及挽留。 撕了自己的心都有吧?撕成什么样能把小影换回来啊?能让死亡变成有血有肉的活着啊?不能,小庄说他用三年的时间练成狼牙尖子上的尖子,却连自己最爱的人都保护不了。那悲催的心,稀碎稀碎的心,你能体会到么? 然后小说的作者,那么善良地给小庄找来个跟小影一模一样连性格和味道都一样的丫头,也是像小葱一样,也是鸟的不行不行的,那么个丫头。活了?不是啊!死了?那眼前这个谁啊?反正是小说里的,现实不可能发生,所以是小说。小说里小庄爱上了这个跟小影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5f74f8700abb68a982fb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