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宿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承诺书 民宿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建筑基本情况 □ 扩建 □ 修缮 区 镇(街) 街(路巷) 门(楼)牌号 详址(房号) 联系电话 投资金额 □ 自有 建筑权属 平方米 建筑层数 □ 委托经营 住宅 建筑类别 □ 租赁 非住宅 间 床位数量 个 □ 新建 □ 改建 建筑面积 经营模式 层 客房数量 停车位数 个 卫生间数 □ 房主自营 个 从业人数 人 其他经营项目 餐饮 娱乐(注明具体项目名称) 其他 民宿特色 乡村 海岛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重要景区景点 其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本人承诺提供的登记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 本人(本单位)承诺按照《珠海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开办要求以及相关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基本资料(由属地镇街经办人填写) 资料内容 是否提交 备 注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民宿,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民宿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经营民宿的还需提交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标明民宿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房号等功能区分布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 填表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属地镇(街)(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18eb9482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