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付款协商函 XXXXX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签订了XXXXXX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根据贵方认可的设计图选材及工艺说明制作立牌;工期为15日;工程合同总金额XXXXX元整,付款方式为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贵方一次性支付我方工程款95%即人民币XXXXX元整,三年后支付剩余5%质保金即XXXXX元整。双方还约定了其他相关事项。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积极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准时制作完毕,但因XXXXXXXXX,立牌无法安装,经协商延迟安装时间,立牌临时保存在我方工厂仓库,距合同签订时间已有一年有余。现因政府规划,原设计立牌位置现已确定不允许安装。 现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最终不能履行,这是双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我方愿意与贵方友好协商共同承担损失,我方提议: 1.贵方支付合同总金额款70%即XXXXX元整,剩余30%损失由我方承担。 2.如果第一条执行贵方困难,可以签订其它总金额为XXXXX工程合同代替。 我方当初出于对贵方的信任,签订合同全垫资制作了立牌,无法安装的时候也积极配合贵方工作;立牌高度10米,宽2.4米,体积占地巨大,放置超过一年,造成我方仓库巨大人力损失和空间浪费。 贵公司是XXX行业领头羊,业内口碑载道,我方希望今后能继续与贵方合作,此次特殊情况,望贵公司按此函后给予理解和重视,考虑实际情况后能给予协商条件支持! XXXXXXX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7aef46daef5ef7bb0d3c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