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长期借款的会计核算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一般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改扩建工程、对外投资等方面。企业举借长期借款应按照规定办理借款手续,支付借款利息,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一、长期借款的分类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分期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分期偿还本息的长期借款。对于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1.单利。就是只按本金来计算利息,产生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利息=本金×利率×期数,本利和=本金×(1+利率×期数)。2.复利法。是根据本金和前期利息之和计算本期利息,既要计算本金的利息,又要计算利息的利息。本利和=本金×(1+利息)n(式中n为计算期数)。按照国际惯例,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复利法计算。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经常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采用单利法计算利息。本文主要针对长期借款分次付息到期还本方式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阐述了具体的核算方法,重点指出长期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二、长期借款的借款费用处理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长期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损益等。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费用化,即将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费用发生时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应付债券”等账户。二是资本化,即将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9de409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