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辅修/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关注供暖、制冷、室内空气品质等与建筑环境和能源应用相关的一些列问题,旨在为人类生活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为工业生产提供适当的生产环境。本专业在建筑、能源、纺织、电子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近几年来,该专业在我校的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 为满足人才市场的需求及学生自身个性化发展的愿望,贯彻我校“宽口径、厚基础、展个性、重创新”的本科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和彰显人才培养的开放性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能源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切实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拓宽学生知识结构,我院现面向所有非本专业的在读学生开设辅修专业与第二学位课程。 一、修读方式:该专业辅修总学分为30.5学分;双学位总学分为50.5学分。所有课程单独编班,单独考核。 修读学生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30.5学分,符合辅修专业结业条件的,发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辅修证;修满全部专业课程50.5学分,成绩合格的,在取得第一专业毕业资格和学位要求的同时,授予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所有修读课程均将提供成绩单。 二、修读年限:按指导性修读计划正常修读,一般可在六个学期内修完全部课程学习。如需延长修读年限,最长可延至第一专业学位获得学期。 三、修读学费:严格按照学分制要求收费,80元/学分。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1月23日,2015年3月2日-3月10日。 报名地点:紫金校区第一教学楼213室 咨询电话:025-85481032 五、2015春季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及安排: 课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导论 机械制图B(含CAD) 上课时间 周三10—12节 周五10—12节 上课地点 待定 待定 任课教师 余跃进 林福建 附:课程设置与指导性修读计划 辅修专业与第二学位指导性修读计划 修读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导论 机械制图B (含CAD) 工程热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 传热学 热质交换设备 建筑环境学 空调用制冷技术及课程设计 暖通空调(空气调节及课程设计) 学分 一 建议修读学期及学分 二 三 四 五 六 CIVE001400 1 1 ENER001700 ENER002000 ENER003000 ENER003400 CIVE000300 CIVE000100 CIVE000400 4.5 3 3.5 3.5 2 2 5.5 4.5 3 3.5 3.5 2 2 5.5 5.5 第二学位指导性修读计划 辅修专业指导性修读计划 CIVE000700 5.5 学分总计 ENER003600 CIVE000500 CIVE000600 CIVE000900 30.5 3 4 2 4 2 2 1.5 5.5 6.5 5.5 3 7.5 4 5.5 2 4 自动控制原理 锅炉房工艺与设备及课程设计 暖通空调(工业通风) 供热工程及课程设计 建筑环境测试技术 建筑给排水 暖通空调工程设计方法与系统分析 2 2 1.5 CIVE000800 CIVE001200 CIVE001500 CIVE001600 建筑设备自动化 1.5 1.5 总学分数 50.5 5.5 6.5 8.5 11.5 11.5 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f3aa7eee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