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姻彩礼的规定

时间:2022-05-06 07:22:2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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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在进行中。这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有重要意义。我们都知道,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当然也属于民法典的一部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了婚姻问题。

夫妻共同的债务

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婚姻法解释》之前,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将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个人债务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婚姻法》解释后,目前法院在实践中只将夫妻双方签署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这两种方式都不是可取的。

我们知道,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是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用途,这已成为法院最难查明的问题。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法律规定,连带债务只有夫妻双方签署。如果由一人签署债务,除非该债务确实适用于家庭消费,如购买汽车或房子,否则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我希望民法典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详细的划分,避免对夫妻一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订婚礼物

在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一份聘礼。在实践中,有一些情况下,彩礼没有在一起后,彩礼已给出。这包括归还聘礼。这也是一项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不住在一起 (3)婚前付款给支付人造成困难

在司法实践中,会将前两种聘礼返还给对方,如将10万的聘礼返还给8万。

另外,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即双方都拿到了证书,住在一起,但是在一起几天半个月后,这种情况下,部分聘礼会被撤回,但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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