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等级分级标准 县社会福利中心分级护理标准 福利中心分级护理标准 一级护理 护理依据 1、身体健康状况差,病情较重、变化大、需要严密监护和重点照顾; 2、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病情需要卧床休息,生活需要护理人员帮助完成; 3、卧床、不能自行调整体位,需要防护压疮; 4、行为躁动、需要重点照护的痴呆症老人; 5、因身体残弱,不能自理大小便,需护理二便。 护理标准 1、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1︰3;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其他方面的变化。根据身体情况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如有变化,立即报告医生处理或送医院治疗,并及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3、每15~30分钟巡视老人一次。24小时有护理人员值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遵医嘱及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协助老人服药,并做好各项记录; 5、痴呆症老人应分区管理,要有防护措施,重点看护,防止走失或伤及他人; 6、每天帮助洗脸梳头,口腔护理,整理床铺; 7、协助老人进食,必要时送水、送饭到床前,负责喂水、喂饭,餐后清洗、消毒餐具; 8、每天帮助洗头洗澡,衣、被随脏随换,及时送洗; 9、定期给予理发、剃胡须,修剪指(趾)甲及护理大小二便; 第 1 页 共 2 页 10、帮助调整体位。定时翻身、按摩,防止压疮发生; 11、打扫室内外卫生、环境卫生; 12、根据老人情况帮助其进行康复活动和心理护理。 二级护理 护理依据 1、重病期已过,病情好转、稳定,部分生活需护理人员帮助; 2、身体较弱或肢体有残障、不能自己洗头、洗澡,但可自己洗脸、漱口,自己可吃饭; 3、自己可解决大小便,但需要帮助清倒便盆; 护理标准 1、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1︰6;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2小时有护理人员巡视一次,24小时有护理人员值班; 3、视病情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如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做好记录; 4、及时执行医嘱,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5、协助服药,需要时协助进餐; 6、协助整理床铺,定期更换床上用品并及时送洗; 7、帮助洗头、洗澡、理发、剃胡须、修剪指(趾)甲; 8、帮助清、倒便盆,打扫室内外和环境卫生;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503a0c5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