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 催款通知 尊敬的段家强先生: 您好!您购买位于凤庆县雪山集贸市场3、4号商铺,按《商品房认购书》约定,你已逾期三个月未补交房款。目前您已交房款30000元,剩余房款145208元,请务必在接到本通知起10天之内(2012年4月10日前)补交房款145208元。 逾期未交款,我公司将依照《商品房认购书》约定,视为您自动放弃该商铺认购权定金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将该商铺另行出售。 云南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 2012年5月1日 *********************************************************** 通知回执 尊敬的段家强先生: 您好!催款通知我公司已经正式向您送达,请务必按通知时间及时交付房款。 客户签名: 年月日 展厅内黑板,打印宣传资料: 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凡在永昌豪庭时代广场购房,并已签署过《购房合同》(或购房确认书)的客户,请务必在2012年5月1日前),按合同约定补交所购房款的70%。逾期未交款, 精心整理 将视为您合同违约,我方将依照合同约定,有权将您所购房源转售他人,并有权按合约追罚违约金元。 郓城永昌置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短信: 尊敬的永昌豪庭时代广场购房客户,请您及时前来售楼中心,按合约补交房款至70%。逾期不交,我公司将有权房源另售并追罚违约金。电话6735777(字符70)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6abb97df3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