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通知 各队、站、中心: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在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制度通知, 一、考勤管理 (一)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单位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签退。 (二)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及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半天处理,10次以上(含10次)按旷工1天处理。 (四)工作人员每周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于下周一、二在公告栏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在公布期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每月将全体干部出勤汇总情况上报局主要领导。 二、请销假办法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时先由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再经局长签字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方可离岗。需延长请假时间或因病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在上班后1日内补办。请假返岗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履行销假手续。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6c4914167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