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的工作职责 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到防治结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保证师生员工身心安康。 1、教育全院职工坚守岗位,遵守医德标准,改善效劳态度,进步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的身心安康效劳,为教学、科研效劳。 2、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预防、方案免疫、医疗保健工作。 3、定期为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及学生做好体检工作。建立教职工学生安康档案。 4、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危急病人的抢救、会诊、住院、转院等工作。 5、负责全校传染病管理工作,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卫生知识,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对医疗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修,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根据学校经费预算,做好设备添置工作。 7、承受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监视和检查。 8、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种医疗统计、上报工作。 9、指导、监视有关部门加强食品、饮食卫生工作及国卫生运动的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77708f6ad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