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IPO审计中的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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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IPO审计中的风险及防范

作者:贺玮琦 张岩

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19

摘要:2013年年底,暂停超过一年的IPO终于重启。IPO市场的重新振兴,为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大量业务,同时也带来了IPO审计中不可避免的种种风险。随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逐步由核准制向注册制改革,证券市场的各方面都发生着重大的改变。IPO审计业务机遇与挑战并存。本文基于新股改革及IPO重启,对IPO审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加以论述。 关键词:IPO审计 审计风险 风险防范 一、 IPO审计风险研究背景 (一)IPO项目重启

截至2014213日,共有691家企业排队等待IPO。普华永道预测2014年主板和中小板规模将分别可达1 000亿和1 500亿。IPO重启使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增加,随之而来的还有IPO审计风险。近年来多起财务造假事件使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质疑,市场开始高度关注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中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社会压力推高审计风险。

(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我国正在进行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不再对拟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而是抽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所承担的审核责任将更加重大。投资者们对于形成更加健康规范的证券市场和更为可信的财务报告的需求与日俱增。注册会计师成功识别并防范IPO审计中遇见的风险,降低因发表不恰当结论带来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成为IPO审计重点关注的课题。 二、 IPO审计相关概念 (一)IPO审计风险的概念

IPO审计风险就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审计风险。我国独立审计标准认为审计风险是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认为风险是各种可能增加损失的条件下暴露出的敞口,并且将审计风险划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失真风险。虽然我国审计准则与美国审计准则对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有所不同,但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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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审计风险会造成严重后果,必须引起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和降低IPO审计风险。

(二)IPO审计的范围及注册会计师职责

1.前期尽职调查阶段。为保证项目的质量,从源头杜绝高危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面了解客户。从客户拟上市的目的、内部的控制环境、所在行业风险等方面评价客户的经营风险和欺诈可能性。结合注册会计师自身的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综合评价项目的风险水平,只有风险可接受的项目才可以承接。

2.IPO审计规划阶段。为后期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审计,项目经理必须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并形成风险识别控制文件和计划策划书。从财务报表和认定两个层次量化重要性水平,有重点的进行项目规划和审计方法的选择。

3.改制重组审计阶段。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上市的必须是股份制企业,因此部分非股份制企业需要通过改制上市。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情况主要有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利润分配审计。在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参与制定企业的重组改制方案并出具验资报告和改制重组审计报告。

4.出具IPO审计报告阶段。IPO审计不仅需要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还要对企业改制重组和验资情况发表意见。当发行人编制下期盈利预测时,注册会计师也需要进行审计。在封卷发行前还要针对会后事项和其他相关业务进行说明。有效的复核程序将在出具报告阶段切实降IPO审计失败的风险。

三、 IPO审计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IPO审计环境因素

1.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重组、兼并、收购、租赁等新业务类型越来越多,IPO审计的内容对审计师的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审计师因不了解审计对象而发布不恰当审计结论的风险加大。

2.监管措施繁复。证券监管部门管理体系和力度的适当与否将直接影响IPO审计风险。我国现有监管环境构成复杂,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困惑和不便。在发行人申请IPO审计的过程中,证监会、审计署、财政部、工商局等部门都有相关规定以期规范注册会计师IPO审计的市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调查可以看出多重监管、反复检查是政府对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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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正处在一个从新股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的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稳定性不强,较大的变动从客观上增加了审计风险。

现行审计准则是财政部在2006年发布的,8年来的经济迅猛发展使其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现行审计准则尚未将关联方审计作为重大风险审计,然而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并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对拟上市企业的影响,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数据(图1)可以发现:关联关系已经成为影响IPO审计成功与否的主要原因。所以有必要在独立审计准则中强调关联方审计。

尚未全面建立风险导向审计体系。现行审计准则虽然强调并支持风险导向性审计,但并未将运用风险导向审计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强制实施。新会计准则中会计估计和判断增加、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经营风险加大,企业管理层造假舞弊的动机增加,采用传统审计方法不能确保审计结论的正确,如获取管理层承诺书的做法在管理层不诚信的情况下毫无价值。 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我国从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证监会将相关核查责任下放给会计师事务所,并且发布一系列新的指导意见规范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标准。首先规定拟上市公司在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即需要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财务数据且不能更改。这一举措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严格把控申报材料质量,在预披露审计中要更加严谨细致。其次要求失职注册会计师承诺承担民事赔偿并对IPO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抽查。过程监督更加严格,需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当中更为细致,以防范审计失败带来的损失。 (二)IPO审计主体因素

1.委托关系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由于IPO审计的委托关系的存在,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与管理层直接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威胁。绿大地造假案件中,注册会计师庞明星自2004年起就与绿大地高层管理人员共同策划财务造假,采用伪造合同、财务资料等手段,虚增资产收入使其符合上市标准。在进行IPO审计时,绿大地高管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致使庞明星可以注册会计师身份挂靠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绿大地IPO审计。委托关系和项目合作制度使得注册会计师和发行人共谋有机可乘,严重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

2.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没有足够的监督控制。注册会计师作为IPO审计中的独立第三方,肩负着社会和股东的信任,职业道德的缺失必然会引发不恰当的审计操作,从而带来审计风险。赵和宇是北京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法人和大昂集团董事长。但在新大地的验资声明中他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身份出现,并且大昂集团在2008年新大地申请IPO的同时注资新大地。这种同时挂靠两个事务所和购买被审计单位股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损害IPO审计的客观性。赵和宇身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却屡屡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就是因为我国现在以签订道德承诺函方式进行职业操守管理的方式不能有效抑制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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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PO审计特点带来高风险。IPO审计具有周期长、内容多、中介关系复杂、委托关系和首次承接的特点,导致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中面临着与普通审计不同的风险。

会计数据有效性为半年,而IPO审计需要提交三年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多次进行加期审计。IPO审计不同阶段审计对象不同,繁多复杂的信息和长时间高压力工作状态增加注册会计师因疏忽导致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IPO审计中涉及到的中介机构有保荐人、注册会计师、律师、券商等,各个中介机构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利用工作成果。这导致工作进度的安排需要多方协调进行,若协调沟通不畅或未能合理相互利用结果,易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拟上市公司的风险认识不全面,引发审计风险。

(三)IPO审计客体因素

1.被审计单位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企业内部控制不能有效运转使业务流程中易出现被内外部人员利用的监控漏洞,生成的财务数据可靠性降低,势必增大审计风险。万福生科2003注册成立,2005年和2009年两次增资,2009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仅7年时间,就经历了多次增资扩股和改制,企业的配套内部控制制度变动频繁,企业整体控制环境混乱,为财务报告造假提供了机会。

2.发行主体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企业IPO成本很高,当企业不能满足上市条件时控股股东希望通过上市获得更多资金的欲望会促使其产生造假和舞弊的动机。

万福生科董事长和董事龚永福、杨荣华夫妇在企业改制前拥有企业80.38%的股份,改制后也分别持有公司29.98%的股份,合计近60%的股权足以控制公司的任何决策。

从表2中可以看出,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58%58%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意味其大部分资产是通过举债得来的。不足0.4的速动比率与80%以上的流动负债比率,反映出万福生科的经营风险和短期偿债压力非常大。万福生科急需成功上市以募集大量流动资金缓解自身财务压力。龚永福控制或者合谋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造假的动机很大,为IPO审计带来巨大的风险。

3.公司财务数据造假。(1)虚增收入是最常见的财务信息造假手段。万福生科是第一只创业板财务造假股。在2012年的半年报更正公告中,应收账款从1 288万元变更为412万元,减少876万元,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全部消失。如此的改变我们可以肯定,万福生科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杜撰销售业务的手段多计利润。(2)虚增资产、少计费用。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在企业的占比很大。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通过对部分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部分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不进行摊销少计费用2 227万元。2011年上半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分配现金股利1 200万元,现金流量表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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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共计1 700万元,计算出利息费用应为500万元。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科目从2010年末到2011年增加了15万元。计算得出的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利息支出费用应500+15=515(万元)。然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这一数据仅为171万元,裕兴科技司少计利息费用344万元。(3)大规模关联方交易可以实现拟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利益输送。通过转嫁费用、托管经营等手段美化业绩数据使之符合IPO要求。紫鑫药业2010年通过两家房地产公司,在其上下游壳公司间进行自买自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为增长。这种关联交易即使业务关系真实,相关凭证齐全,也存在自主调节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的舞弊风险。

四、浅述IPO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法律层面

1.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我国正处于新股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的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因此要加快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证券市场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新股定价机制,将从源头降低IPO审计风险,保护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完善上市公司奖惩制度。目前证监会明令要求发行人应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但并未量化惩罚措施。建议证监会应会同立法机关就拟上市公司未能遵守相关规定的惩罚进行量化。如:几年之内不能再次提交IPO申请,罚款、严重的甚至可以终身禁止公开上市。同时加大对欺诈上市的处罚力度。绿大地上市之后共募集资金3.46亿元,虚增收入2.96亿元,却只被罚款400万元;万福生科的董事长龚永福被罚款30万元,严平贵等高管也仅是处以525万元罚款,但万福生科造假的五年中虚增收入9亿元;新大地虚增利润2 600万元,被处罚60万元;400万元与3亿元、30万元与9亿元、60万元与2 600万元相比,处罚力度九牛一毛,根本不会在证券市场产生警示作用,反而向期待靠财务造假上市募资的人展示着成功上市后的庞大利益。因此,只有加大对上市主体、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欺诈上市的处罚力度,让虚假上市无利可图,才能让企图依靠财务造假上市的企业望而却步,保护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IPO委托关系无法合理保证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报告的质量,建议证监会可以参照《萨班斯法案》中关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方面的规定加快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创新。如由审计报告需求者如债权人、股东、员工等组成企业审计委员会,并且独立于管理层,由该委员会委员进行匿名投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以使得IPO审计项目能够充分体现最终报告使用者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预防审计风险。 (二)会计师事务所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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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文化建设,提升风险意识。强调客观、公正、严谨、廉洁、保密的会计师事务所文化环境建设。在建立自律体系的基础上配合相关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如定期对各个项目组及其负责人的时间利用率、项目处理情况等对会计师事务所成员进行考核,强化注册会计师风险控制意识,杜绝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也可以借鉴英国道德合伙人制度,积极探索在事务所内部设置职业道德监督岗位,为注册会计师提供职业道德有关方面的咨询,并负责监督本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操守情况。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过程中遇到诸如:收受礼物、客户要求伪造信息等情况时,可以与职业道德监督人员进行商议,制定恰当的解决方案

2.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系统。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应对IPO审计风险。毕马威成功处理洪良国际事件就是很好的案例。首先员工刘淑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拒绝洪良国际10万元港币礼金;其次内部举报反馈渠道,使刘淑婷在毕马威高级经理梁思哲再次向其交付10万元港币时可以顺利向负责内部调查的合伙人何咏璇反馈。独立检查小组在何咏璇两次约谈梁思哲未果的情况下对洪良国际IPO项目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最终发现洪良国际财务造假的证据,并向证监会举报。因此事务所应成立全面管理体系:如人力资源部门完善人员选拔聘用机制;项目部门负责审计项目的投标、进度控制及成果验收;专家咨询部门分析各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合理方案,有效从技术层面上降低审计风险;风险监管部门制定本所内控制度和项目复核规则,并定期对事务所内部运行和各个项目的底稿进行抽查。

3.加强自我保护,购买责任险、签订任务书。审计风险有其必然性、普遍性,证监会关于将会计师公开承诺引入IPO民事赔偿机制的要求,使审计师面临更大的执业风险。购买保险和建立充足的风险基金是审计风险发生损失时最好的应对办法,虽不能减少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降低实际的损失。任务书能明确规定拟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义务,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契约。通过与拟上市公司签订任务书,明确审计责任,在发生审计风险的时候,划清责任,将审计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4.提前进行IPO风险评估。新股发行注册制度下会计师承担一切财务报告审核责任,这使IPO审计项目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较低。会计师事务所在决定承接IPO审计项目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程序,确定被审计项目的总体风险在自己的可接受审计风险之内。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网络、书籍或者相关行业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了解客户行业的情况,重点关注敏感环节。

万福生科案例中,同处湖南省常德市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成熟程度都较万福生科好,然而在2008-2011年同期的数据对比中(见表3)可以看出:万福生科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远超出金健米业数十倍。同为主营布料生产的阳光集团和洪良国际在2006年到2008年间有差异极大的毛利率。洪良国际招股书中显示为26%25%28%,而阳光集团只有4.57%7%5.85%,并且本身布料生产就是低利润行业,已上市公司中最高毛利率也不超过10%。如此巨大的差异应该引起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谨慎。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尽职调查阶段,能够通过收集证券市场同行业的相关信息,本可以发现财务问题,抵御IPO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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