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垂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独立性和正常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依据总部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垂直管理制度指分公司财务人员直接受总部财务部领导、向总部财务部汇报工作,凡属财务职能本身的工作,财务人员不受所在分公司的干涉. 第三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含会计主管及出纳。 第二章 职权范围划分 第一条 总部财务运营总监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以下管理权职: (1) 人事权:负责分公司财务人员日常的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培训、晋升和辞退等. (2) 业务权:负责指分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3) 定薪权:负责制订和调整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薪资标准. (4) 考核权:负责制订考核标准、参与部分考核以及审批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结果。 第二条 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以下管理权职: (1) 行政管理权:负责分支机构财务人员日常的工作管理,包括劳动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质量和其他日常工作安排。 (2) 部门协调权:负责其他部门与财务系统之间的工作协调,确保财务工作顺利开展。 (3) 部分考核权:按照财务人员考核标准体系参与部分考核。 (4) 人事建议权:根据财务人员日常的工作表现及时提出建议,包括人事任免建议权、薪资建议权和工作表现反馈权。 (5) 财产管理权:负责协调各部门按照总部有关制度要求管好分公司财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确保财产安全。 第三条 分公司会计主管的权职: (1) 日常管理权:按照总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和认真落实审核审批工作。接受出纳汇报工作。 (2) 工作汇报权:定期向总部财务总监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工作,并做好横向和纵向的协调与沟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8944b55e7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