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少年亲密关系 08709127 王端 一、案例:2006年底,文理科分班后,孟超从贵阳六中高二14班分到了王永丽当班主任的15班。2007年3月,在经过王永丽送他小礼物、一起吃饭、购买情侣戒指等接触后,孟超和王永丽开始“谈恋爱”。在单亲家庭长大、从小缺少母爱的孟超很快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他发现,王永丽还有另外一个“男朋友”,就是他的同学何小厉。 根据王永丽后来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她与何小厉2006年5月发生关系,与孟超一样,这个涉世未深的男孩迷恋着他的女老师,并逐渐不能忍受王永丽与别的男人在一起。 根据孟超后来的供述,王永丽“把何小厉在我面前形容得像一个精神病人一样,天天纠缠她”,“不止一次地把何小厉叫做„烫手的山芋‟”,“给我留下了何小厉很坏的印象”,“到后来,我与何小厉基本上都不讲话了”。 “我相信王永丽在何小厉面前也讲了我的坏话。”孟超后来回忆说。“何小厉同我一样也只是一个孩子……所以他会烦、会发脾气、会纠缠王永丽。” 但是,两个初尝禁果的年轻学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感情正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们为自己的情人受到“折磨”和“委屈”而忿忿不平。 根据孟超的供述,2007年9月26日自己18周岁生日这天,王永丽和他亲热以后,再次倾诉何小厉的纠缠让她十分心烦,并说“算了,等何小厉离开我后,我们就可以好好在一起了”。此后,王永丽很伤心地哭了,向孟超描述何小厉中午到她家拿着菜刀乱砍,威胁说他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这些对孟超触动很大,他回去一夜未睡。 第二天一早,王永丽发手机短信给孟超,叫孟超不要给她打电话,因为何小厉会来找她。中午,孟超在街头看见王永丽和何小厉二人在一起,正想过去打招呼,王永丽却向孟超招手阻止了他,并隔着马路用电话向他诉说何小厉如何纠缠自己。 下午,孟超来到何小厉的家中,原本想好好谈一谈,“劝他离开王永丽”,但是何的言语和态度激怒了他。作案之后,孟超将何家翻乱后逃离了现场。 二、资料收集:通过对孟超的采访了解,对孟超家人及其周围邻居的采访,了解孟超平时的生活习性,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方面的内容,及他童年的一些经历。还可以对其同学进行采访,了解一下他平时的为人处世情况。 三、理论:(1)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弗洛伊得认为,许多心理障碍的形成,是由于那些被压抑在个人潜意识当中的本能欲望或意念没有得到释放的结果。处在青春期的孟超本身对男女间的性爱关系就存在一种强烈的欲望,但是由于受到超我的约束,这种欲望一直受到压制,自我、本我,超我处于平衡状态,而王永丽利用性挑逗的方式,使得孟超的自我屈于本能的需要,这种平衡关系受到破坏,和老师发生不正当关系。进而深陷其中不得自拔,王永丽正是利用这一点,把孟超玩弄在自己的股长之中。 (2)认知理论:认知理论认为,处于青少年时期的男孩子比其他年龄段的孩子更富攻击性。案例当中的孟超就是因为正处在这个时期,做事容易冲动,不考虑后果,才会酿成这个悲剧。 (3)马斯洛的需要测层次理论:人有五种需要: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实当人的基本需要即生理和安全的需要的到满足后,更多的是需要精神和心理的满足。而孩子的的心理需要更是需要满足,如果他心理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以一种变形的方式来满足,当人们不能理解他的行为时,更多的是看到他的心理畸形的外在反映。在这个案例当中孟超孟超因为从小缺少母爱,使得他对母爱的需求变得特别强烈,所以当她的老师对他变现出特别的关爱时,他就会把对母爱的需求转化到对对老师的感情上来。 四、实务 (1)家庭方面:因为孟超是单亲家庭,从小缺少母爱,所以他的父亲要给予他更多的关爱,给他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这个案例之中,孟超的父亲明显对孟超就缺乏关心,疏忽了对于孩子的教育。 (2)学校方面:在案例当中,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对师生之间长达半年的不正当关系缺乏监督。而且根据案发后贵阳六中多名学生的证词,班上许多学生早就知道了班主任与两名男生的关系。王永丽经常与孟超或何小厉单独吃饭,并带他们到家里“补习功课”,甚至篡改二人的成绩单、纵容他们逃课,学校为什么不闻不问? 如果学校早点重视起对这件事,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3)个人方面:首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同时和两个学生发生性关系,不但没有尽到教书育人的义务,就连起码的教师职业准则都没有遵守,虽然她并不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但却是这个案件的始作俑者,她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还有孟超,受到老师的挑逗,就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还为此杀人,很明显是不成熟的变现,而且自己已经年满18周岁,做事还这么莽撞。 (4)政府方面:政府要多关心青少年的成长问题,要注意道德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对人民教师素质的培养,他们要给学生做出表率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9ded78fa0116c175f0e4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