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文化生态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为维护景区形象,加强保安队伍制度化管理,确保景区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保安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督导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营销服务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景区。 (二)负责景区内火灾、交通、踩踏、跌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对处理。 (三)负责景区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及时查处景区内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对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环境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保护好景区景观和动、植物及旅游资源不受损害,及时查处乱采乱挖、乱砍滥伐、乱搭乱建、违规建筑等违法现象,对责任人严厉处罚。 (六)坚持每日24小时值班、执岗、巡逻,不准脱岗、串岗和漏岗。 保安人员制度 (一)严禁上班时间喝酒,发现一次,罚款30—50元。凡下班后因喝酒引起打架、闹事者一律停班。 (二)下班必须向主管或领班请示后方可离开;非特殊情况,每周不得超过1次。 (三)有事外出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并向主管领班请假、需说明去向及回来时间。 (四)下班后,严禁和外来人员嬉戏、打扑克、打麻将、走街串户。 (五)严禁借用游览车办事、玩耍。 (六)严禁做其它有损景区形象的事。 XX文化生态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景区、商户、景区职工、游客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景区严禁吸烟,燃烧枯叶等行为。 (二)对景区景点游道等重要部位设置防火宣传牌,防火标志,设立防火检查站,火种收存点,杜绝火种带入景区。 (三)每天巡逻必须到责任区巡视,重点区域反复巡逻,不得脱岗,巡逻中发现有游客吸烟等火灾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发现违章用火等行为,除当场纠正外,及时上报指挥部处理。 (四)巡逻中一旦发现火情,或接到上级下达的扑火命令,应立即组织强壮人员投入扑救。 (五)在防火警戒期内,防火队员必须随时待命,接到扑火命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投入扑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扑火战斗。 (六)参加扑救火灾时,要无条件服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以便统一调度,保证队员扑火安全。 (七)扑火后,要组织人员清理余火,留守人员要看守火场,72小时后经验收确认无死灰愎燃可能时方可撤离火场。 (八)爱护公物,对领用的各类扑火器材装备,要按要求操作,无故丢失或损坏的照价赔偿。 (九)每年防火期前,必须对防火队员进行一次训练和培训,以便提高防火队员的思想作风、自身体能、扑火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十)和景区近的消防队保持好联系,一有火情立即和联系消防,进行火灾的扑灭行动。严禁动员、老、弱、病、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439c86d2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