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是施工管理的必要步骤,它对工程施工管理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了更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填写签字盖章,并应在开工前送到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所送表格和附件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部室(设备材料部、技术部、党群工作部等)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工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办理相关开工手续。 二、在送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工程必须具备开工条件〔见GD2201002说明〕,如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按其要求的开工条件,并应附上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电子文件。 三、凡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或省外工程项目可由分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部)按第二条要求办理“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可先行开工。但“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及资料必须在开工后五天内送交公司工程部存档,公司工程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 四、开工条件尚未完善,而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工的工地,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在报送“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同时,必须打书面说明报告给公司工程部备案,报告必须有分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五、分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应履行职责: (一) 分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部)是“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申报部门,应派专人负责填写“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单位盖章,并向公司工程部上报有关资料。 (二) 按单位工程开工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组织落实和自检,符合开工条件后方可办理“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申报工作。 (三) 第三条范围内工程有权履行审批手续。 (四) 承担未履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审批手续而自行开工的责任。 六、公司工程部所应履行职责: (一) 负责第三条外的“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审批手续。 (二) 负责“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存档工作。 (三) 负责核实开工前的工程合同签署情况、设备进场情况,劳动力组织情况,材料落实情况及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情况,以满足开工的基本条件。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分公司年终考评和项目经理部年终评优考核的内容。 八、附:“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GD2201002说明 说明 (GD2201002) 1、开工申请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 2、由建设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 3、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 (2) 施工图纸经过会审; (3) 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4) 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己落实; (5) 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 (6) 工程基线、标高等己经复核。 4、开工报告必须经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名及盖章后有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ec22625b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