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落实市、区体教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XX市 游泳二线运动队”和“田径、排球XX市体育传统项目”人才梯队建 设,进一步规范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XX市教委、XX市体育局、 XX区教育局、XX区体育局等部门有关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 神,特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 招生项目游泳,田径,排球。 二、 招生人数 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2%以内。 三、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 符合本市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正常参加业余体育训练,并 连续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注册满两年并持有参赛证),愿意在髙中 阶段继续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学习成 绩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并在游泳专项上 有特长的学生。 3.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 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获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并与学校招收项目 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5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 项目前5名的学生。 (2)在本市各区县教育局、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学校招收项 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 目第1名的学生。 四、招生程序 1. 学校成立由校长领导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 照市区有关政策制定本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后, 在校园网公示;成立领导小组指导下的招生评价小组,负责学生特长 认定工作。 2. 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学生在就读学校(初中)领取 《XX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 由就读学校(初中)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原则统一送至 学校。 3. 面试与专项测试。面试合格者,在我校游泳馆、田径场、排球 场分别进行专项测试。 4. 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材料(推荐自荐表、相关证书复印 件)与汇总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 审核公示。经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小组审核通 过后,拟录取体育特长生名单在XX教育网、XX区体育局网站集中公 示。未经公示,一律不得以体育特长生名义录取。 6. 填报志愿。经公示的拟录取体育特长生须将我校填入统一录取 志愿的第一志愿。 7. 签订录取协议。学校与拟录取体育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 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体育项目活动。否则,将取消其体育特 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 8. 录取工作。拟录取体育特长生须参加当年XX市中等学校髙中 阶段统一招生考试,如中考成绩未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可适当降分 给予录取,降分原则控制在实际录取分数线下20分范围内。如若该 体育特长生的专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则可在实际录 取分数线下30分范围内择优录取;达到国家健将级水平的运动员,则 中考成绩达到XX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即可录取。 五、招生管理和监督 1. 为加强体育特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定期向XX区教育局 汇报“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进展情况,接受XX区教育局全程领导 与监督,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2. 各初中学校、教练员及学生、家长均应本着“诚信”原则,严 格按照市教委要求的相关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或自荐 工作,推荐或自荐材料必须属实。如若发现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 其“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3. 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公示工作, 增强透明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07d50e0042a8956bec0975f46527d3250ca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