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规定临床护理要求,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级别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 一、特别护理(床头卡及一览表上角以特护标记标明) 1. 病情依据 (1) 病情严重、变化大,需随时观察及进行抢救的病人。 (2) 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 各种严重创伤、严重烧伤、大出血、休克、五衰及气管切开的病人。 2. 护理要求 (1) 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室,设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 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作好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 (3) 认真细致地作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床头卡及一览表上角以一级护理标记标明) 1. 病情依据 (1) 病重、病危; (2) 高热、昏迷、出血、五衰病人; (3) 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及早产婴儿或新生儿。 2. 护理要求 (1) 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护理。 (2) 注意情绪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3)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1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4) 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5) 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 三、二级护理(床头卡及一览表上角以二级护理标记标明) 1. 病情依据 (1)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弓I、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 (2) 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 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 2. 护理要求 (1) 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坐起或在床边轻度活动。 (2) 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⑶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腔和皮肤的护理,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344375bf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