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展开全文 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下达护理级别医嘱,分特级护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4个级别,护士按要求提供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在住院病人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的标志来表示患者的护理级别,特级和一级护理用红色标志,二级护理用黄色标志,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患者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根据医嘱需要派专人24小时护理或转入监护病室。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做好护理记录。 (3)备齐相关监护仪器及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做好急救准备。 (4)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治疗及标本收集等工作。 (5)根据医嘱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6)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管道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7)根据病情准确测量出入量。 (8)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9)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10)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至少每1小时巡视一次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监测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呼吸道护理、管道护理等,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促进康复。 (5)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生活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可以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指导患者的饮食、康复、休息。 (5)根据医嘱及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dd8532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