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员、食品检验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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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品质量安全员、食品检验员管理制度

XP-SA-00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员、食品检验员的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员、食品检验员的管理。 3.内容

3.1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涉及的部门要按规定设专职食品质量安全员一名,负责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报告等工作。 3.2质量管理部按规定配备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质量检测。 3.3食品质量安全员职责和权限

3.3.1每月对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控,认真填写监控记录。 3.3.2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协助主管人员做好质量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3.3.3按公司要求及时整理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档案有关资料,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检查;

3.3.4针对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

3.4食品质量检验员职责和权限

3.4.1检验员严格按国家标准逐批做好产品化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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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检验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掌握相关质量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

3.4.3检验员应按生产批号做好产品化验工作,及时按规定出具化验报告,并做好检验记录,按规定将检验结果通报相关领导及部门。

3.4.4做好出厂产品的留样工作和留样化验工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台帐。 3.4.5做好化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化验室的清洁消毒工作。 3.4.6遵守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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