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XX年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方案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9月30日是我国法定的烈士纪念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全区人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安排如下: 一、纪念活动时间 每年9月28日-9月30日 二、地点 杨凌烈士陵园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人员,自行组织开展纪念烈士系列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表达继往开来、继续奋斗的坚定信心。 (一)祭扫烈士墓。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到烈士陵园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烈士纪念日前后,由区民政局牵头,各镇(办)配合,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 (三)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配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各单位也可登录“中华英烈网”在“网上祭奠”栏目中开展纪念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用烈士精神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让正能量在全区广泛传播。 (二)区民政局负责烈士陵园的现场布置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陵园内纪念活动引导和登记工作;李台街道办负责在9月28日前完成烈士陵园环境卫生的整治,并在烈士纪念日当天做好外围车辆疏导及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三)各单位在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时,请自备鲜花或花篮。严禁在陵园及墓区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确保纪念活动既庄严、肃穆,又生态、安全。 中共xx区委办公室杨 xx人民政府办公室 XX年9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1a309e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