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都有哪些 第一类 省级优秀学生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高校保送生资格。 第二类 奥赛获奖选手 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5项比赛的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的高中生,具有保送生申请资格。 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资格。 第三类 竞赛获奖选手 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生也有资格向高校申请保送。 第四类 理科实验班学生 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高校推荐保送。 第五类 外国语中学学生 教育部规定全国15所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推荐保送外语人才,这15所外国语中学分别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 20%。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第六类 优秀运动员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可以免试进入大学学习。高校还可以组织单独入学考试、开办预科班等形式招收运动员入学。 第七类 公安英烈子女 2000年,为了体现国家对公安英烈及其家属的关心爱护,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生前系在职在编民警)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的公安英烈子女,只要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经审核条件合格者均可被保送进入公安院校深造。入学后,英烈子女将享受学费全免待遇,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到英烈所在地公安机关工作。到2005年,全国共有392名英烈子女从中受惠,首批毕业的70余人已走上工作岗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b7c27c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