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书写 报告单 检验 制度 检验科报告时限 检验科tat 医疗核心制度 检验科 篇一: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1、检验报告单是医疗文件的组成部分,字迹要清楚,内容简明扼要,书写符合规范,检验者签全名,施行检验者与审核者双签名制度。 2、检验报告单包含充分的患者信息、标本类型、样本采集时间以及结果报告时间。 3、报告单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检测项目名称。 4、检验报告采用国际单位或权威学术机构推荐单位,并提供参考范围。 5、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阳性可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检验用“/”表示。 6、如遇有重要意义的阳性结果,应及时签发报告或及时通知临床科,以便及时处理病人。如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亦应主动报告,以免贻误病情。 ,、检验单发出前,须经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审核签名,方可发出。 ,、检验单发出要有记录,门诊检验单可到检验科外自助打印 机自行打印,住院检验单由临床科室自行导入到电子病历。 篇二: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2 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名(全名),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实习进修生做的检验报告单需经带教人员审签后可发出。法定传染病和有特殊意义的检验报告应由本专业组负责人签名。院外的检验报告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检验师签名后发出。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午四点由专人分送各科室。 篇三: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检验科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1、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因此,对检验单内容、格式、报告及发放有必要作详细的规定,指导检验人员正确书写检验报告,为患者提供完整、正确、规范、及时的检验报告。 2、检验结果审核人员和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及规范性负责,实行双签字制度。科主任对检验报告发放流程及监督负责。 3、临床医生(具有职业医师的资格)申请检验项目(化验单申请)必须规范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 4、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报告单书 写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5、检验报告经审核后,门诊病人自取,病区的检验报告单由病房值班护士来取送到病区。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病人的隐私,不得随意泄漏病人检验结果,病区办公室只限于医务人员进入电脑(或病历)查看病人检验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f9a1e3d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