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3〕2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3〕255号)要求,经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申报,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招用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到度假区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年龄30岁以下。
(二)报考度假区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需学习法律、财会、计算机专业并已获取相应的学历证书。
(三)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录入速度要求每分钟在60字以上。
二、招用岗位和人数
度假区管委会计划招录4名人员,从事社会公共管理辅助性工作,其中招录会计专业2名,计算机专业1名,法律专业1名,其中,会计专业的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聊城南湖湿地公园院内度假区管委会614房间
(四)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需从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社区、街道人社所盖章)、《聊城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就业创业证》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四、招录方式
本次招聘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待遇及工作期限
根据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度假区管委会将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月薪2000元左右,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本招用公告由度假区管委会政工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100625。
点击下载: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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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度假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c2b1bb59c7a248cbea25974a3f0fa8cb.rar (13.75 KB) |
2017年山东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