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学院简介]湖南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29名教学、管理人员简章

副标题:湖南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29名教学、管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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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学院2016年需增补的29名教学、管理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近20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23万元,图书馆藏书129.6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员工950余人,教职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93人,博士153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院、部),43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长沙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及待遇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的年龄需45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的年龄需50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有公办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硕士建设点急需人才,博士可放宽至38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8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3岁以下,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其本科和硕士均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副教授的,其本科和硕士至少一个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且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博士阶段则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且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证。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6、博士研究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学位证公示期间需由毕业学校开具学位公示证明);硕士研究生在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

7、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未经教育部认证的不得参加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月1日。

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10月12日。

(3)报名地点:长沙学院第一办公楼4003室。

(4)报名方式

①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提交已填写好的《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各类证书和岗位要求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则填写《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连同各类证书、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hangshaxy@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名称+应聘岗位代码”。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填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②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精神,参加笔试人员每门考试科目缴纳考试费45元。

(5)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①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16年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和已获得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应聘学生管理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到35岁的,须提供公办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④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6)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所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的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0月13-14日,需提供报名所要求的证书、证件和其他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3、笔试

(1)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考核;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需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一门;应聘学生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而定。

(4)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9月3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生请于2016年9月2日下午3:00-5:30,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到长沙学院第一办公楼40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的合成:应聘学生管理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为2016年9月8日,考生可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16年9月9日(8:30—12:00,14:30—17:00)向长沙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确认查分结果。

(8)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考核

(1)学生管理岗位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考核;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考核。笔试两门科目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试一门科目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

(2)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方式包括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专业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

应聘学生管理岗位的考核主要通过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验操作技能水平。

(3)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时间拟定为2016年10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拟定为9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网站发布。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小组在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5、考核总成绩的合成

参加笔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

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6、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7、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

2、监督电话: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http://61.187.135.146:8080/wcm/app/editor/editor/images/spacer.gif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7

3、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附件1: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附件2: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

长沙学院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1: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doc

湖南长沙学院201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29名教学、管理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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