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2021年江西宜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6月30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详细内容如下:
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江西宜春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等相关专业知识,重点学习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税收政策及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新修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工会会计制度》等;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知识,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江西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jxf.gov.cn/)——“政务服务”一“会计综合服务”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东奥会计在线”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高顿继续教育平台”其中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按照40元/人/年度(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的统一标准收取,由会计人员直接在网上支付给选择学习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继续教育对象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2021年江西宜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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