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事业单位招聘网]江苏镇江市企事业单位赴北京理工大学2017校园招聘会

副标题:江苏镇江市企事业单位赴北京理工大学2017校园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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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知名企业,1500余个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求
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
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南厅
参会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镇江高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
5 惠龙易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6 江苏柳工机械有限公司
7 江苏豪然喷射成形合金有限公司
8 镇江康飞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9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荣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 镇江宇神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12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镇江豪国窗饰制品有限公司
14 江苏苏亚迪炭材有限公司
15 江苏镇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6 南京大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17 江苏天舜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8 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 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 江苏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22 江苏超力集团
23 江苏沃得集团
24 鱼跃医疗
25 句容工博城置业有限公司
26 三斯达(江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7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 江苏声迅电子有限公司
29 江苏威尔迪威阀业有限公司
30 镇江贝思特有机活性肥料有限公司


一、镇江简介
镇江自古素有“南北之要津”,“九省通衢”的美称。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带,属于经济发达的苏南板块,是长江运河“十字黄金水道”交汇处,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港口、工贸和风景旅游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国家创新试点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在最新城市宜居竞争力水平排名中,位列全国第9位。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总面积38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7万。现辖丹阳、句容、扬中3个市,丹徒、京口、润州3个区和镇江新区、“三山”景区。201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02.48亿元,增长9.6%,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00亿元,达到302.85亿元,比上年增长9.0%。
一、底蕴丰厚,人文荟萃。镇江有文字记载的历史3000余年,是吴文化的发祥地。东汉末年,孙权在北固山修筑“铁瓮城”,开创了称雄江东的东吴时代,留下了“甘露寺刘备招亲”的千古佳话。金山寺始建于东晋,到唐代已闻名于世,“白娘子水漫金山”的传说、“梁红玉击鼓战金山”的故事广为流传。焦山碑林、南朝陵墓石刻、英国领事馆旧址是文物保护单位;焦山碑刻《瘗鹤铭》,被誉为“大字之祖”。南朝宋、齐、梁、陈四个王朝,有三个帝王出生在镇江。《昭明文选》、《文心雕龙》、《梦溪笔谈》等鸿篇巨著均成书于此。镇江是江苏省重要的高教、科研基地,拥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5所大专院校,在校本科生8.4万人,年毕业2.2万人,汽车制造、船舶制造等专业全国。各类高层次人才数量突破2万人,名列中国内地城市创新力排行榜第19位,2015全年新引进省“双创计划”68人、国家“”16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80个。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确立“一区十四园”发展格局,国家高新区挂牌运作。全市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增长10.0%,R&D占GDP比重达2.55%,提升0.0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五。人才综合竞争力列江苏省第6位,县市人才综合竞争力前十强数位居江苏省第二。
二、清新秀丽,个性鲜明。镇江的自然禀赋得天独厚,山水秀丽,环境优美,以“真山真水、山水形胜”闻名海内外,自古有“天下第一江山”、“城市山林”的美誉。城内有“三山五岭八大寺”之说。市区的北面,长江与金山、焦山、北固山交相辉映,展现出一幅秀美的山水画卷;城市的南郊,山岗连绵,特别是南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古人隐居读书的神往之地,林木幽深,泉流鸟鸣,最适合游人休闲;西津渡古街、梦溪园旧址、天下第一泉、芙蓉楼等古迹久负盛名;还有道家“第一福地”茅山,“律宗第一名山”宝华山等等,都是观光旅游的胜地。句容市下蜀镇建成美丽宜居镇、戴庄村成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丹阳市陈山村等10个自然村建成美丽宜居村庄。低碳建设“镇江模式”登上国际舞台,创成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林木覆盖率达26.8%。全国首朵“生态云”一期工程上线运行,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节能考核跻身全省前三。
三、区位独特,资源优越。镇江东距上海230公里,西到南京50公里,处于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交汇处,区位优势独特。京沪高铁、沪宁城际、宁杭城际、沪宁铁路4条铁路和沪蓉、扬溧、宁杭、宁常4条高速公路穿越镇江,润扬大桥和泰州大桥两座大桥联结南北。镇江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境内长江岸线259公里,其中稳定深水岸线80余公里,港口吞吐量达到1.5亿吨。已建成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9个,与世界上71个国家和地区的288个港口建立了外贸运输业务。全市拥有1个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省级开发园区,1个综合保税区、66个、省级特色产业园区、中心、基地,累计开发110多平方公里。连淮扬镇铁路征地拆迁进展顺利,镇江长江大桥开始施工,长江-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全面施工,五凤口高架主体完工,312国道镇江城区段改线工程主线贯通,泰州大桥镇江连接线工程全线施工,沪宁高速丹阳东互通建成通车。
四、产业集聚,富有生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产业迅猛发展,全年实现新兴产业销售收入3927.2亿元,增长10.3%,新兴产业超千亿级产业由上年的一个增加至两个(高端装备制造1185.9亿元、新材料1100.1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48.6%,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省第一。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确立“一区十四园”发展格局,国家高新区挂牌运作。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1家,累计528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78项,累计2675项;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新增省级孵化面积20万平方米。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数量43个。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镇江很有前途”的殷切期望,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特色发展”战略和“稳中奋进”总基调,咬定全年发展目标不放松,围绕“创新转型提速年、产业项目突破年、‘生态镇江’提升年、改革开放深化年、民生保障强化年、治理体系完善年”干出开局之年的奋进态势。
二、人才政策
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部分)
1.税费减免政策
(1)行政收费减免。新创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镇发〔2010〕4号)
(2)场地租金减免。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企业,孵化期内免交房租,孵化期满后须及时退出。
(3)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苏财税〔2010〕48号)
2、创业补贴政策
(4)初始创业补贴。2012年11月15日后初始创业的企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初始创业补贴。(镇政发〔2012〕69号、镇人社发〔2013〕15号)
(5)创业升级补贴。2012年11月15日后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10000元的创业升级补贴。(镇政发〔2012〕69号、镇人社发〔2013〕15号)
(6)创业实训补贴。创业企业被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的,积极吸纳创业培训学员参加创业实训,按照创业成功人数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实训补贴。(镇发〔2010〕4号)
(7)社保补贴。毕业后2年内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镇发〔2010〕4号)
3、创业奖励政策
(8)创业带动就业奖励。近3年来毕业的大学生,自2012年11月15日起初始创业,依法纳税1年以上,带动2人以上就业,同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4000元创业带动就业奖励。(镇政发〔2012〕69号、镇人社发〔2013〕15号)
(9)自主创业奖励。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并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镇劳社就〔2002〕5号、镇人社发〔2011〕84号)
(10)项目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在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创业示范区创办企业的,给予2~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资助等级根据《镇江市大学生申请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评审参考分值》进行评定。(镇人社发〔2011〕28号)
(11)“人才特区”优惠扶持。创业企业及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市“人才特区”优惠扶持条件的,可享受领军人才项目资助、财政奖励补贴等优惠扶持。(镇发〔2013〕17号)
4、创业融资政策
(12)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能提供有效、足额的抵押、质押物或第三方信用担保,因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全额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贴息贷款。(镇财社〔2012〕122号)
(13)创业借款及创业成功奖励。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入驻创办企业的,依据注册资本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15万元的创业借款。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创业借款的20%~60%的创业成功奖励。(镇人社发〔2011〕28号)

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人才安居。领军型人才创(领)办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可免租入住80至14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在5年内由所在地给予每月1500元至3500元的租房补贴。领军型人才创(领)办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购置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应纳税房价20%-50%的安居补贴。市区范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应纳税房价1%或1.5%的政府性购房补贴。市区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放宽到我市限额的1.5倍,领军型人才创(领)办企业引进的研究生还可享受5%贷款贴息。(镇政办发〔2014〕152号)
2.就业补贴。市区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市区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个人1000元补贴。(镇人社发〔2015〕29号、镇财社〔2015〕37号)
3.引进补贴。企业引进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引进一人,一次性给予个人1000元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的并在企业一年累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镇人社发〔2013〕47号、镇财社〔2013〕33号)
4.薪酬补贴。对重点企业引进的研究生以上人才,一定年限内按人才层次给予每月8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薪酬补贴。(镇发〔2013〕17 号)
5.租房补贴。对市区企业每引进接收一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镇人社发〔2015〕81 号、镇财社〔2015〕127 号)
6.就业见习补贴。被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每接纳1名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给予每人每月960元的生活补助。(镇人社发〔2015〕28号、镇财社〔201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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