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7录取分数线-沈阳工业大学2017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辽宁)

副标题:沈阳工业大学2017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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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三)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四)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三、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12月11日
  申请者登陆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2月12日(8:30-11:30,13:30-16:30)
  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313A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格式详见下载专区);
  2.《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载专区);
  3.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的推荐书(格式详见下载专区);
  4.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硕士期间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6.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9月10日前提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身份证复印件
  9. 体检表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资格审查
  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并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12月12日考生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后,交专业学院进行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22日,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各专业综合考核的具体细则由各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六、录取工作
  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专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二)每位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1人;
  (三)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者可报考我校博士生统一考试入学;
  (四)各学院在学校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细则;
  (五)博士生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须向学校缴纳培养基金。
  八、监督机制
  学院应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处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4900
  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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