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_2021年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副标题:2021年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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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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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及全市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

  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符合选调岗位学历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1108室)。联系电话:0515-81611007。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

  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编制性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及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③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④《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⑤所报选调岗位(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取消选调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知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须为绿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要另行组织加试)。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81611007(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80501635(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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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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