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佛山下雪|2016广东佛山顺德区教育局教研员选聘公告(全区教育系统)

副标题:2016广东佛山顺德区教育局教研员选聘公告(全区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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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教育系 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研究、指导、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 学质量,区教育局拟成立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决定面向全区教育 系统开展选聘教研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区教育实际,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统筹协调,整体融合,形成合力。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宁缺毋滥、择优录 取原则,并逐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及注重实效的教研 员管理机制。


二、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一)新教研员选聘。


1.选聘对象。经前期征集报名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征 人员(见附件 1)。


2.选聘程序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员选聘工作按照笔 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员(以下称选聘人员)凭身份 证参加笔试。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分“A 卷”、“B卷”和“C卷”。高中、初中学科教研员选聘人员答“A 卷”,小学学科教研员选聘人员答“B卷”,音乐、美术、体育、 信息技术等术科教研员选聘人员答“C 卷”。“A 卷”考试内容为 高中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考查,“B卷”考试内容为初中 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考查,“C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等知识应用分析能力考查。试卷总分最终转化为 100 分,总分转化后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中各学科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70 分,初中、小学各学科以及术科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60 分。


时间:2016 年 8 月 17 日,上午 8∶30 时前签到;


地点: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杏坛路口)。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人员带好答题工具。其中,数学答题可能用到作图工具、科学计算器等。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选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说课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个环节。其中,说课成绩为 60 分, 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为 40 分,总分为 100 分。


①说课。参加选聘的人员按照所选聘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每人现场抽签决定说课内容。说课准备时间为 20 分钟,说课时 间为 10 分钟,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


②无领导小组讨论。以学科或学科组合为单位进行分组,开展无领导小组讨论。讨论前提供讨论主题,准备时间为 5 分钟。 讨论过程中,首先每人陈述 2 分钟的个人观点,接下来进行 20 分钟的自由辩论,最后每人进行 1 分钟的总结,回答专家评委的 有关提问。其中,要抽签决定陈述和总结的顺序。


将说课与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合成面试总分,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70 分。


时间:2016 年 8 月 20 日-21 日,20 日上午 8∶15 时前签到;


地点: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杏坛路口)。


(3)组织考察。


面试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选聘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组织考察由区教育系统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根据 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组织 考察总分为 100 分。 


4)公示。


选聘成绩按笔试占 30%、面试占 40%、组织考察占 30%的比 例计算综合总分,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70 分。选聘成绩达到最 低控制分数线的选聘人员,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常规办理区内调动手续。


(二)在职教研员选聘。


1.选聘对象。区教育发展中心在编在岗的学科教研员(区教育发展中心成立前的教研员)。


2.选聘程序及要求。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述职、民主测评、 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1)报名。


根据个人自愿原则,区教育发展中心的现职教研员意愿参加选聘的,填写《在职教研员选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6 年 8 月 16 日前提交到区教育发展中心黄伟羡主任处。


(2)述职。


述职由区教育局组织。选聘人员面向主管部门领导、特聘专家进行述职,并同时针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必须脱稿述职,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内。述职总分为 100 分。


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地点: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3)民主测评。


由区教育局对选聘人员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网上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总分为 100 分。参与民主测评人员(由区教育局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分类与权重为:


①相应各中小学学科的科组长、备课组长、教师代表,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占民主测评总分的 40%。


②相应各中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主任和副主任,其中教务处主任和副主任不少于二分之一。占民主测评总分 的 30%。


③区教育发展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占民主测评总分的 30%。


(4)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区教育系统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根据选聘人员的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 分。组织考察总分为 100 分。


(5)公示。


选聘成绩按述职占 40%、民主测评占 30%、组织考察占 30% 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成绩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6)聘用。


选聘成绩为 60 分以上(含 60 分)的教研员继续聘用,选聘 成绩为 60 分以下的教研员不予聘用,另行安排工作,并由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监察室进行戒勉谈话。


四、监督与保障


(一)区教育局成立区教育系统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教研员选聘各项工作,及时处理选聘过程中 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纪检监督,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监察室对选聘过程实施全面监督,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与规范性。


(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研员选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做好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 像。


(四)评委成员由相关教育教学专家、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区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五、其他 顺德区教育局将通过政务 OA 和顺德教育信息网发布选聘各 环节的有关信息,请选聘人员密切留意。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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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及职数


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在职教研员选聘报名表


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教研员应征人员名单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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