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公安厅公示名单_2020年黑龙江省公安厅拟进入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

副标题:2020年黑龙江省公安厅拟进入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

时间:2021-11-14 04:02: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0年黑龙江省公安厅拟进入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在全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报考省公安厅职位并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员。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分的,不进入面试。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5日、26日。

  2.地点: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南路)。

  3.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现场资格确认实行分批分组制进行。考生需对照《2020年省考省公安厅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时间表》,查询本人的审核日期、具体时间和对应的审核室等信息,并按照规定日期及时间到场确认。(具体资格确认工作时间详见http://www.hljsgwy.org.cn/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650)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双学位人员使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提供2020年7月底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4.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的),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关于兵役登记可参考《黑龙江省2020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9页,或向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25、83800327、83800322,19904630378,也可详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5.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6.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招考条件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即截止到2020年7月经劳动部门备案满24个月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满24个月的流水。

  8.《考试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4)毕业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学位证书(限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应学位的考生,以及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名并通过学位认证的考生);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社会在职人员考生);

  (8)户籍证明材料(限报考职位要求户籍的考生,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9)党员证明(限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

  (10)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且为退役士兵的男性考生);

  (11)工作经历佐证材料(限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

  (12)考试书;

  (13)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资格确认必须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未经许可,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2.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到达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扫描“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参加资格确认时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的防疫措施,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进行资格确认。境外返回人员,如到达境内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费用自理),合格的方可进行资格确认。

  4.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认真核对笔试成绩单上的“职位拟排名”,特别要注意本人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关于划定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条件,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资格确认或造成其他不便。

  5.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资格确认地点和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咨询电话:15636095186。

2020年黑龙江省公安厅拟进入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g52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