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青少年宫是共青团海宁市委下属事业单位,是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重要活动场所。因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合同用工(非事业编)专业教师。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岗位:舞蹈教师、器乐教师、棋类教师、大厅服务岗。
二、招聘名额:4名
三、用工性质:全日制合同用工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在校及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条件;
(二)专业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优先。其他条件详见各岗位具体要求。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名额 |
性 别 |
学历 要求 |
岗位专业及任职要求 |
舞蹈教师 (中国舞) |
1 |
女 |
大专及以上 |
舞蹈相关专业,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专业技能,热爱少儿舞蹈培训教育事业,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
器乐教师(民乐)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民乐相关专业,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专业技能,热爱民乐培训教育事业,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
棋类教师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具有扎实的围棋基本功和较强的专业技能,热爱围棋及儿童围棋教育事业,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
大厅服务岗 |
1 |
女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形象好,待人热情,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协调能力,持有会计上岗证者优先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