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可在唐山市申请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
(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
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三)在唐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其它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
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以上均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
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8:00—2023年6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首先完成帐号注册,之后登录申报系统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最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需选择“唐山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本文件第四条如实选择。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
3.网上预约
为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1)预约时间6月17日至6月30日
(2)预约网址: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陆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确认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7日。
(二)确认地点安排:
已毕业人员,户籍或居住证在唐山市所属各县(市、区),到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其中芦台区、汉沽区的申请人到户籍归属地现场确认;南堡经济开发区的申请人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海港区的申请人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唐山师范学院、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玉田分校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到本校确认点确认。其它在唐高等院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一律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到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
五、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应提供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唐部队。
3.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如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
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加盖唐山市及各县(市、区)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个人书》无需提前下载,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申请人在以上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体检安排
1.时间:6月19日至7月2日,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份,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体检表等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http://jszg.hee.cn官方网站查看下载。
2.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七、证书发放
申请人可于8月上旬登录唐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看证书发放时间,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唐山教育发布”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附件:
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唐山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4.唐山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唐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唐山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jiaoyuju.tangshan.gov.cn/tswenguangxin/shijiaoyuju1tzgg/20230605/1529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