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中小学教资答案-上海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副标题:上海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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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上海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已公布,9月3日-9月5日进行报名,11月2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2日(星期六)举行(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现将上海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的外省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具体要求见附件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9月3日(星期二)8:00—9月5日(星期四)16:00。报名政策咨询见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6日(星期五)—9月7日(星期六)每天9:00—11:30,12:30—16:30。

  报名信息确认有两种方式,各区级考区实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3.网上缴费的时间为9月8日(星期日)—9月13日(星期五)。

  4.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考生注册新增信息填报提示:

  1.所有在校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2.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考生新增“学籍学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学籍学号

  注意事项:

  (1)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在读考生(不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学籍学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各类非高等教育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学生证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栏填写“无”。

  3.已毕业考生,新增“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学历证书编号

  注意事项:

  (1)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后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项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前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如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就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重要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考生笔试报考“综合素质”(201、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202、302),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相关学科。

  3.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4.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三)报名信息确认

  1.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

  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2.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

  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

  (四)网上缴费

  1.考生于9月8日(星期日)起,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审核通过。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9月13日(星期五)前在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2.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附件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详见附件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3.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9月19日(星期四)—9月20日(星期五)(每天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发票领取点详见附件9: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不得跨考区领取。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0日(星期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http://ntce.neea.edu.cn)

  (二)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12月10日至11日两天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www.shehr.cn。

  (五)2019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12月10日—12月13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七)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上海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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