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司法系统]2019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副标题:2019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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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9下半年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公布,为了让大家及时准备体检事宜,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体检的具体安排,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全省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等规定,确定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http://www.jdpta.com/)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安排在省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招录单位的电话通知为准。

  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

  全省戒毒系统本次招录的所有职位均为人民警察职位。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了本次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所有考生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体检前三天应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及油炸食物。同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饮)8-12小时。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10.请考生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工作。

  三、咨询电话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28-8753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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