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6年GDP-2016年四川宜宾市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四川宜宾市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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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集成落实积极就业创业政策,为创业实体和创业人员提供税务代办、会展服务、法律维权、证照办理、管理咨询等服务,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所属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性质属于公益性岗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专业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6.在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考者登录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ybxrsj.ybx.gov.cn/)、宜宾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网站(http://www.ybxrj.gov.cn/ )了解招聘信息,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报名时请交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下载),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报名地点。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底楼)。

  (六)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1月4日17:00以前到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底楼)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择优办法,聘用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免考试费。

  (一)笔试科目:《申论》,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14日前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bxrsj.ybx.gov.cn/),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网站(http://www.ybxrj.gov.cn/)公布。

  总成绩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与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人选。

  (二)体检

  1.在宜宾县人社局纪委监督下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总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调查报考者单位(学校、群众)对其评价,对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和递补后仍出现的缺额,经批准、按照考生自愿原则,可在达到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平均分数线以上未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登记递补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3年聘用协议,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由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管理。

  (四)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25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 6205177(宜宾县人社局纪委)。

  十、本公告由宜宾县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6613563(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5楼)

2016年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sd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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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宾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s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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