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_2016年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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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与浙江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化发展重点课题调研,编撰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报告,研究制定新型城市化评价体系,指导各地编撰新型城市化发展报告;受委托或参与省内外城市化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等。负责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文稿的起草;参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理论和前瞻性政策的研究,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承担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实施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的联系、交流,承担相关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并进行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负责国内外城市化和全省新型城市化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开展新型城市化宣传和交流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化相关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7人,其中面向符合条件的省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聘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由我中心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任职文件、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4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情况相关文书(含机关任命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以及分析研究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zjjs.com.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考”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建设厅:0571-87055132(人教处),87052803(省纪委驻省建设厅纪检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28号建科院大楼内1221室 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 收

  邮 编:310012

  传 真:0571—89892154

  联系电话:0571—89892153

  联 系 人:童丽敏、张恒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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