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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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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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整体部署以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大兴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面向大兴区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6名。

  (二)面向大兴区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可以咨询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或各街道(乡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大兴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社区同意,于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持相关材料到社区所在街道(乡镇)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大兴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人员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社区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社区所在街道(镇街)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可以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任职期间获得区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荣誉证书、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工作社区所在街道(乡镇)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的,由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初步定在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举办。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参加笔试。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百分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人选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面试

  面试由大兴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和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人选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本人信息,主动配合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自愿承担因不实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行程。考试前,建议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五)本次招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报考资格相关事项:010-69251155-8323(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考试相关事项:010-81298994(大兴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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