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入学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招收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6个班,每个班不超过45人。
七年级:6个班,每个班不超过50人。
三、招生入学范围及条件
1.招生范围
小学部招生范围:古塘巷及延伸至中津河以西以南--宁阳中路以西--国泰路以南--凤形路以东以北--钓鱼台路以东以南--万福路以东以北--宁阳西路以东以南区域,南山街道办事处的千亩村、万福村。
初中部招生范围:山门南路至中津河以西以南--宁阳中路以东以南--国泰路以南--凤形路以东以北--钓鱼台路以东以南--万福路以东以北--宁阳西路以东以南区域,南山街道办事处的千亩村、万福村。
2.入学条件
(1)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的招生学校片区内,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住宅产权证(简称“房产证”),凭房产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报小学需提交)、小学毕业证(报初中需提交)等材料报名登记。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片区学校应接收其子女入学:
①住房被征迁尚在过渡期的,凭房屋征迁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证明等材料。
②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凭已签订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
③居住公租房满一年的,凭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协议、一年以上房租、水费、电费等缴纳凭据。
(3)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单或营业执照(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推已连续6个月及以上)、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报小学需提交)、小学毕业证(报初中需提交)等材料。如因条件不足等原因,被填报学校退回申请,可重新选择其他统筹安排学校申报。
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顺序(优先安排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依次接收,如仍有空余学位,可自主招收部分手续不全但确有就学需要的外来学生。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或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额学位的学校就读。
以上入学所需提供的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
四、招生入学程序
1.发布信息:7月13日学校公布招生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2.现场登记: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25日-28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核实登记,并留下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名单公示:8月3日-5日学校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
4.发放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8月9日—1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5.班级划分:8月28日前学校完成均衡分班,分班结束后即对外公布。
6.报名入学:8月31日凭入学通知书报名,9月1日开学。
五、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学校片区内有房产,且符合相关入学规定;
(2)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
符合条件的于学期开学前1周到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办理。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按房产证取得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无法接纳的由教体局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的未满额的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学期中途一般不受理转学申请,毕业年级一般不予转学。转学生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2.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的要求执行,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六、工作时间安排
七、招生工作流程及事项
1.预登记时间:7月25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领取登记号:片区内和片区外学生每半天各发放50个号。
3.招生登记流程:分窗口填写新生资格登记审查表→片内交验户口簿、房产证、毕业证或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片外交验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毕业证或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初审登记→资格审查→空余学位情况下自主招生→公布预录取新生名单→发放通知书。
4.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部:
刘老师(13865314764)
王老师(13805625368)
初中部:
张老师(18010820880)
苏老师(1775637652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
杨老师(13856320390)
陈老师(18056397153)
市级招生监督电话:401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