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起模拟报名!2023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幼升小秋季招生方案和日程安排公布

时间:2023-06-06 01:14: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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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幼升小秋季招生方案和日程安排已经公布!家长们可以从6月13日开始模拟报名。®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新的招生信息和报名指导,帮助您顺利完成幼升小的报名。请家长们密切关注招生政策和报名时间,为孩子的未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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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育局《2023年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宿教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1.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或已有小学学籍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至区教育局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就读区内公办学校按施教区认定条件执行。

  2.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信息为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小学未毕业或已有初中学籍的少年入学。

  (二)城区公办学校

  1.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具体按照《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版)(宿区教发〔2021〕10号)文件执行。

  2.拆迁户子女入学: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且房屋为期房的,自拆迁之日起(以拆迁证日期为准),拆迁过渡期间两年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普通教育就近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原则上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心城区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由区教育局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各学校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

  4.优抚对象群体子女入学: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宿城区高层次人才、对宿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后,提供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5.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城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需在我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3个月(居住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3)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宿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3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宿城区连续且满3个月有效营业执照。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连续且满3个月证明材料(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6月30日止)。

  注:随迁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6.不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宿城区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不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宿城区城区户籍人员子女需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长期在我区城区居住,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类型一:宿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房产。类型一:

  (1)家庭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城区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按户口簿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类型二:宿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城区新购房产但不满足施教区认定条件。

  (1)家庭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新购房产购房合同或发票等。

  类型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区教育局视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注:不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宿城区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

  (三)乡镇公办学校

  按各乡镇行政区划招生。

  (四)民办学校

  小学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初中在满足本校六年级直升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再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二、招生方式

  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严格按照“1+1”公民同招政策进行招生。

  1.“1+1”公民同招

  类型一: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在选定所在施教区1所公办学校后,如有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无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不选择。

  类型二:农村户籍人员子女,按照行政区划范围入学的,在选定本乡镇1所公办学校后,如有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无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不选择。

  类型三:随迁人员子女或不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宿城区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可在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或“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报名”模块登记,报名选择“统筹安排学校”,如有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入学志愿,无民办学校入学意向的可不选择。

  特别提醒:以上三种类型,凡是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录取时按照民办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未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或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由已报名的所在施教区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取;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2.民办学校录取方式

  类型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类型二:①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学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一年级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情况下,仍有空余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由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小学毕业生直升意愿超过初一招生计划的,面向校内直升意愿生源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

  (1)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由现就读幼儿园或小学指导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未在我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且意向在我区学校就读的,由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根据相应条件选择模块进行报名。

  (2)“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登录及操作:

  目前有三个通道可以进入,任选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登录方式一:支付宝小程序登录

  ①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宿迁速办’,点击搜索,选择搜索出的‘宿迁速办’小程序,点击进入。

  ②打开‘宿迁速办’小程序,选择首页‘阳光招生’模块,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登录方式二:宿心办APP登录

  ①下载宿心办APP。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宿心办’;点击下载,安装即可。

  ②登录宿心办APP。打开‘宿心办’APP,选择底部菜单‘我的’,选择‘登录/注册’。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完成登录;若为首次登录,选择最下方‘去注册’,完成信息录入和验证,即可完成登录;或者也可以直接选择‘其他登录方式’授权登录。

  ③进入阳光招生平台。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阳光招生’,点击搜索,选择弹出的‘阳光招生’应用,点击‘进入应用’,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登录方式三: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

  ①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或者‘苏服办’;点击下载,安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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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底部菜单‘我的’,选择左上角‘立即登录’。在弹出的登录页面,若有账号,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完成登录;若为首次登录,选择右下角‘立即注册’,完成信息录入,点击‘立即注册’,即可完成登录;或者也可以直接选择支付宝授权登录。

  ③进入阳光招生平台。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右上角选择‘宿迁市’,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阳光招生’,点击搜索,选择弹出的‘阳光招生’应用,点击‘进入应用’,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2.报名时间

  (1)模拟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15日(中小学同)

  注:模拟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清空,须在正式报名时限内重新填报。

  (2)正式报名时间

  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30),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6月13日。

  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30),招生宣传时间不得早于6月21日。

  注:因系统维护需要,每日报名时间段可能有所调整,具体以系统通知为准。

  3.电脑派位时间

  (1)小学:6月27日公布参加电脑派位小学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7月3日左右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并公布结果。

  (2)初中:7月4日公布参加电脑派位初中名单和参与派位学生名单,7月10日左右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并公布结果。

  4.录取时间

  (1)小学:7月3日至7月4日,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5日至7月19日,公办小学审核、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

  (2)初中:7月10日至7月11日,民办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2日至7月26日,公办初中审核、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

  5.线下登记与统筹时间

  符合我区统筹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和宿城区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相应模块进行报名并上传有关佐证资料;同时于7月19日至7月21日(小学)、7月26日至7月28日(初中)带齐资料至宿城新区盛世嘉园幼儿园登记审核。

  四、本实施方案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宿城区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2960243;

  宿城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82960314。

  (法定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点击查看附件

  1.《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版)

  2.2023年宿城区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3.2023年宿城区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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