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获悉,2021秋季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自治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12月7日。上午测试的人员在07:20开始入场,在07:35后停止入场;下午测试的人员在13:30开始入场,在13:45后停止入场。
(二)地点: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西校区C座“至善楼”三楼(从学校南门进入,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邮校北巷)。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测试人员须在入场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当日“青城医疗”绿色健康码(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呼返呼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已经实行封闭管理或隔离的、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不得参加测试;
(三)测试人员须自备至少2个口罩,除说课时可摘掉口罩外,进出测试场所及候考或备课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允许进入测试场所。测试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入口处按要求测量体温,入场后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遵守测试场所防疫措施。测试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要主动向工作人员申报;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及个人防护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认定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测试具体安排
(一)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语文、英语、商务英语、旅游外语、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地理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舞蹈、俄语、德语、日语、信息科技教师资格。
1.测试内容(测试人员须自备相应教材):
根据申请资格种类及申报学科,提前准备一节四十五分钟课时标准的课程及一份教案(手写稿),教学内容需选自与本人申请资格种类一致的中职或高中教材,测试人员可在教材范围内自行选择课程内容进行测试。测试时按需携带相关教材。
2.测试流程:
测试人员进行身份审核并抽取序号后,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须安静有序等待测试,按照序号依次进入试场。
进入试场后,测试人员须向评委上交一份教案,将教案中的教学内容以说课的形式展示给评委,说课时间8分钟。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须立即离开测试场所,不得聚集逗留。
(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除舞蹈、俄语、德语、日语、信息科技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英语、商务英语、旅游外语、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地理教师资格。
1.测试内容(测试人员须自备以下教材,具体见“附件3”):
语文:人教版必修一
数学:人教B版必修一
物理:人教版必修二
化学:人教版必修一
生物:人教版必修一
政治:人教版必修三
历史:人民版必修一
地理:湘教版必修二
体育:人教高中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学生用书)
美术:湘教版高中《美术鉴赏》
心理健康:开明出版社《心理健康》
测试人员须携带相应教材,并按照指定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测试。
2.测试流程
测试人员进行身份审核并抽取序号后,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须安静有序等待备课,按照序号依次进入备课室(测试人员仅可携带备课教材和文具进入备课室,教案纸由考场提供)。
在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按照一节四十五分钟课时标准的课程进行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
备课结束后按照序号进入试场,向评委说明自己的序号,按题目要求将备课内容以说课的形式展示给评委,说课时间8分钟。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须将备课准备的教案交至评委,并立即离开测试场所,不得聚集逗留。
五、注意事项
(一)测试人员须根据“附件1和附件2”中的指定时间参加测试。测试人员不得更换测试时间,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需要复检或正在等待体检结果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测试,无需等待复检或体检结果;
(二)测试人员在教案和说课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论处。测试结果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和“呼和浩特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按照《自治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测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蒙古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进行测试;其他岗位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
(四)测试人员可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手机等与测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场。测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不得交谈,保持安静。对于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舞弊者,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五)测试场所无停车位,请测试人员选择其它出行方式;
(六)咨询电话:0471—3987339,0471—4606412。
附件:点击查看
1.呼和浩特市2021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时间安排表
2.呼和浩特市2021年秋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时间安排表
3.高级中学教材清单
2021年11月29日
2021秋季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公告.doc正在阅读:
2021秋季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公告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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