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管理人员2名,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本部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人事与党务秘书1名;
岗位二:本科教学秘书1名;
岗位三:专职辅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岗位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岗位三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四)岗位三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务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能独立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思维开阔,反应敏捷,处事练达。热爱并乐于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熟悉辅导员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七)上述工作岗位均在珠海,有志于常驻珠海校区事业发展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还应根据应聘的岗位类别填写《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或《中山大学B-6辅导员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寄(送)至珠海校区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党政工作办公室(中大舜德酒店学院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limiao3@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对聘用到上述岗位的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岗位级别不变,并按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党政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123
e-mail:limiao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