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佛山市一中招聘老师名单-2016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中学中层干部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中学中层干部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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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管理高中学校的战略部署以及区教育局《2016年顺德区区属学校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顺教[2016]84号)精神,乐从中学现面向全区选聘中层干部,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拟聘职位(2名)

  根据顺教[2016]84号文件,我校面向全区选聘中层干部职位:

  学生处 副主任1名

  教学处 副主任1名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身心健康。

  2、人员范围。顺德区区属学校、初中学校、区教育发展中心、各镇(街道)教研室在编在职教师均可报名。

  3.任职(工作)经历。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其中,新聘(提拔)德育管理岗位的还应具有班主任、团委书记等德育工作经历。

  各镇(街道)教研室的担任相当职务(或享受相应职务待遇)的人员,可应聘相应职位。

  初中学校教师除具备上述任职(工作)经历外,还需具有高中学校5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现职行政干部参与同层级职务选聘的,没有任职年限限制。

  4.学历层次。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助理级以上教师职务。

  6.年龄。原则上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7.工作业绩。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管理能力,近5年的学年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有两次优秀以上。

  四、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9月2日17:00前)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有意报考者将《乐从中学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乐从中学中层干部选聘组织考察评分表(自评得分表)》(见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日17:00前交至朱秀姬副校长处。

  2.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乐从中学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

  (2)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3)任职文件或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4)近三年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报名表提交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其他材料请用A4纸复印后提交。

  3.资格审查:学校选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9月7日上午)

  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由学校选聘领导小组统一命制的有关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试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15%。

  (三)演讲(9月14日)

  报考者根据自己选聘岗位特点,进行选聘演讲,演讲内容重点分析自己的优势、劣势和对所选聘岗位的设想。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演讲打分分为学校聘请专家组、选聘领导小组和教师代表打分,所占比例5:3:2。演讲满分为100分,演讲成绩占综合总分的15%。

  (四)面试答辩(9月14日)

  由学校聘请专家组和选聘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15%。

  (五)民主测评(9月15日上午)

  由报考者所在学校的全体在编教职工对报考者的德才表现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测评票分“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种评价类别。“胜任”票计1分,“基本胜任”票计0.5分,“不胜任”票不计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成绩占综合总分的15%。

  (六)组织考察(9月15日下午)

  根据报考者笔试、演讲、民主测评、面试答辩成绩,按权重计算四项总分,根据四项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学校聘请专家组、选聘领导小组、教师代表根据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对报考者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细则如下:

  乐从中学中层干部选聘组织考察评分表(考核组填写)

  组织考察满分为100分,组织考察成绩占综合总分的40%。

  (七)确定拟任人选与公示(9月20日)

  根据报考者笔试、演讲、民主测评、面试答辩、组织考察五项成绩,按权重计算综合总分。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与公开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任资格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本次选聘的成绩保留至2018年9月31日前有效,根据需要,可供出现相应空缺职位时递补考察与聘任。

  (八)聘用

  公示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任手续,聘用期为5年。若出现公示有问题或自行放弃聘用等情形的,是否依次递补人选由顺德区教育局决定。

  五、其他

  1.新聘(提拔)行政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所聘职务

  2.本文有关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方案由乐从中学负责解释。 

乐从中学中层干部选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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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中学中层干部选聘组织考察评分表(自评得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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