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职高考作文,2017山西高职中等学校中考招生计划公布

副标题:2017山西高职中等学校中考招生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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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7〕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4.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件,按照各市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1)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的证明;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持省公安厅的证明;

  (3)所有军人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5)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3.2015年5月5日 前在初中阶段已经取得下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和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各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应交验其已经获得的证书,并填写获奖考生登记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证书上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中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审核时以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组织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注册卡为依据。

  (四)全省实行统一报名号和准考证号的编排方法。中考报名号采用十位数,第一、二位为市代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第七至十位为本校(单位)考生序号。准考证号编排第一、二位为市代码,分别为01朔州、02大同、03忻州、04吕梁、05太原、06晋中、07阳泉、08临汾、09运城、10晋城、11长治。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编排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不得随意改动,不得留空号,凡报名号与其所对应的准考证号、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中考成绩无效。

  (五)信息采集管理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执行省定的信息标准,实现招生数据准确、全面、及时。

  1. 学生的基本信息。参加中考考生的基本信息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完成,考生信息的采集须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的《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学生的基本信息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完成,一般不得更改新生基本信息。

  2. 各市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考生信息库、试题袋数统计表等)按要求于5月18日前报送至省招考中心。

  3. 考生成绩信息。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规定时间将考生成绩库上报省招考中心。

  4. 考生录取信息。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考生录取信息库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报送。

  (六)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12〕43号)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二、考试

  (一)考试组织管理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工作,建立严格的考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各项考试工作负起全责。

  (二)考试科目、分值与时间

  1. 全省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

  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其余各科均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见下表),各市不得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20日上午 8∶30~11∶00语文

  下午15∶00~17∶30理综(物理化学)

  6月21日上午 8∶30~10∶30数学

  下午15∶00~17∶30文综(历史15∶00~16∶10)

  (思想品德16∶20~17∶30)

  6月22日上午8∶30~10∶30英语

  2. 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分值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为20分,其他两项由各市确定,分值各为15分。体育考试在文化课考试前完成。

  3. 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由各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3号)文件精神执行。理化实验操作成绩10分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10分统一计入中考成绩。

  三、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中考评卷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要制定和完善评卷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评卷质量。

  (二)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在评卷结束后,负责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考生申请复查试卷工作。

  四、志愿填报

  各级招生部门、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使每个考生都了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要尊重考生的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人强迫考生更改志愿,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一)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市组织考生在本市向社会公布的网上志愿填报平台上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及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招生相关信息在各市中考招生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各招生院校做好此项工作。

  (二)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考生,按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三)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自主填报志愿。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前三年招生(含职业中专班))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应、往届的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学校(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的招生对象是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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