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贵州省统计局了解到,2020年贵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布,为方便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考试报名方式、时间安排、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13日。
(二)报名程序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
告知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报考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2.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缴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和《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已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资格核验。资格核验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系统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系统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2)对于身份、学历和学位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人工审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人工审核。联系电话:0851—86677022,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2栋2109室。
(三)注意事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验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核验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验。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验。
6.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四)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14日17:00时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67702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应考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初级、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
关的文具用品。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
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收费标准
初级、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5元,高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场设置
初级、中级、高 级统计师考试考点设置在贵阳市。
七、考试成绩公布、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卡送全国统考办集中机读阅卷,全国统考办根据当年阅卷评分情况确定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公布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上公示全省合格人员信息。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确定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到省级统计考办(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复查。复查合格的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证书发放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51—86677022。
八、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