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发布【7月2日正式报名】

时间:2022-06-02 07:5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发布,为了便于家长及时获悉相关资讯,下面®文档大全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相关的政策内容,欢迎大家的参考。更多幼儿园招生的资讯,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image.png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就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化学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2.坚持依法依规。各区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切实加强指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

  3. 提升服务水平。各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二、相关政策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各区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3.招生相关时间:6月25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7月2日(星期六)正式招生。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由各区教育局制定。

  4.各区要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应上报区教育局。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5.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各区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市教委统筹,各区组织实施。各区要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梳理测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招生期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平稳有序开展工作。

  2.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区要根据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招生工作。各区招生实施方案,请报送至市教委学前教育处。

  3.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区要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

  4.及时公布招生工作信息。各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生实施方案。招生实施方案须明确招生方式、工作流程和幼儿园基本信息等事项,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各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5.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区在招生过程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就幼儿家长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2022 年天津市各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image.png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hwUh.html